記得在十多年前,我還是個走在路上被叫大哥哥的青春少年家,那時候還沒有「文青」這個名詞,不過提起這兩個字倒不是自認為文青,反正文青兩字對我來說也太高尚,做人要誠實一點,和自己調性差太多的形容詞就別自討沒趣。不過雖然稱不上文青,但因為還算喜歡曬太陽,所以三不五時有空的時候就會和朋友們一起去爬爬郊山,看看風景之外順便練一下身體,以為之後的義務役生涯打點底。
其中一次的郊山之旅,同行的友人多了幾位正在努力走教職路線的朋友。我記得那次的行程是從坐火車到瑞芳,出火車站後開始步行,沿著琉瑯路步道經過九份一路直上雞籠山;在炎熱的夏天,完成喘的要死的登頂後,回到九份街上,和其中一位朋友為了一件事在爭論。
爭論的是,老建物要怎麼保留的議題。
我記得這位朋友很堅持要原汁原味的保存,而我的想法是,建物要使用才有生命,而為了使用所以在必要的情況之下,有限度的做些調整是得做的;比如說,你不能阻擋電車線和電梯進入巴黎北站。如果相連的路線都己經電氣化,而法規規定成大眾運輸系統都要有無障礙設施,那麼不能動到建物一分一毫的狀況之下,現在的巴黎北站只有癈站一途。
對我們來說,都覺得九份己經過度商業化,變成一條和晴光市場或五分埔沒什麼兩樣的商業區,唯一的差別只是九份的那條街屋頂沒蓋滿,賣的不是吃的就是全台各地都看的到的商品而己。但,這條街應該變成什麼樣子,我和他想法的不同就是爭論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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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會雄雄想起這件事?因為幾個月前,在twitter上看到一個大學同學的動態。之所以會認識不同科系的他,是因為大三開始我到處去修一些非本科系開設的通識課程;其實現在根本己經忘記當初修的是什麼課,而他在畢業後經過一番努力,如他興趣所願到了某個離島的公務單位,從事起當地社區改造的計畫工作。
他在他twitter的動態是這麼說的,說他很開心這些他參與其中的計畫終於要在縣政府開會討論了。這些計畫包括在一個漁港的堤防口上開一座橋(對,就是南方澳的那個fu)、改建當地的魚市場變成和商場的結合、漁港邊的癈船廠拆除後蓋一座擁有無敵海景的大飯店……。簡單來講,就是想像整個漁人碼頭搬到另一個地方的樣子;呃,或許再加點大鵬灣的感覺(註)
他講的很開心,我看了很擔心。不希望他的努力成真,只是情面上又不好潑他冷水,只好禮貌上默默的按個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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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現在的他,卻又讓我想起了另一個大學的通識課;那堂課是男女平權課。我很開心當初我選了那門課,因為上了之後讓我可以很清楚的區分爭取平權和爭取女權的不同,也讓我有另一個角度去思考公娼和家暴的議題。我記得在課堂上教授給了一個很重要的觀念:在家庭中受虐的一方(不管是男是女),其實是可以透到一些管道得到資源或救助;但,最終當事人會進行什麼樣的選擇,必須尊重他/她的意見。你可以盡你的力來幫助他/她,但如果他/她拒絕接受幫助,你沒有權利硬去拉住他/她。
畢竟,這還是當事人自己的人生,只有當事人自己才有權利選擇該過怎麼樣的生活。
而這,也是這幾年來,當我看到從建物保存到社區再造時,一直在想的問題。
幾年前看到老建物因為利益導向而被各種方式給衝康,救不下來的被莫名的一把火燒掉,救的下來的會因為「風華再現」被搞的四不像。彷若就是大家在做一個避免鄉村失學少女墜入火坑的大作戰,救不起來的從此萬刧不復,好不容易救起來的逼她們一定得去那卡西賣藝唱歌;不是說唱歌不好,但她們被逼著只能去唱歌的同時還一邊恐嚇說她們如果不唱歌就一定沒人要了一樣。華山車站、台北機廠,下一個被逼去賣藝唱歌的又會是誰?
而,在這些如火如荼的直接毁滅/保存下來的毁滅之後,到底變成了什麼樣貌?即使留了下來,所留下來的容顏和用途,到底是誰的期望,是原建造者?原居住者?還是高高在上的政府?外來的文青?出錢投資的財團?還是來此消費的外地人?
不管閱讀此文的您是哪種角色,希望您也有機會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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