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3日 星期三

從論文事件談掛名文化的衝擊


如果你在各地旅行看到古蹟會進去走走看看的話,相信你知道很多中式廟宇建築在大門口或其他主要門廳都會有放匾額的傳統。比如說艋舺龍山寺就有一缸子匾額,隨便挑幾個就有光緒御賜的「慈暉遠蔭」、于右任題的「光明淨域」、謝東閔的「護國佑民」、李登輝的「澤厚民豐」。

啊龍山寺不就真的那麼的做人海派啊不是,威名遠播,能讓一干人等全在百忙之中停下公務,拿起毛筆沾上墨水大筆一揮,像電影裡周星馳所飾演的唐伯虎一樣寫的一手好字?


這當然是不可能的事。我們都知道這類匾額和海產店牆上各縣長立委市議員送的「高朋滿座」一樣,只是縣長立委市議員拿錢出來,助理去找做匾額的店家弄一弄就好了,搞不好落款的當事人從頭到尾根本不知道他出錢買的匾額到底長什麼樣子。不過呢,實際上的官方說法當然是,我們這個縣長立委市議員做人四海非常關心選民,舉凡開店新婚都會致贈匾額以表同賀,從四處可見的匾額就可以看出來我們這個縣長立委市議員深耕地方,擁有雄厚的民意基礎。

過要是哪天這家海產店出了事,負責人被抓到幹了什麼見不得人的勾當,記者發現有塊匾額放在很明顯的地方,那麼整個說法就會變成「本縣長立委市議員並不認識某某某」,
變成「本縣長立委市議員僅和某某某見過一次面」,
變成「本縣長立委市議員和某某某只是剛好同桌」,
變成「本縣長立委市議員對某某某只是一般性的選民服務」,
最後還可能變成「 所送給某某某的匾額,本縣長立委市議員其實並不知情,完全是助理私下作主的行為」

是的,沒事的時候就是我的好事,出事的時候就和我無關,這就是在台灣為官大家習以為常的潛規則。

而同樣的規則,也出現在學界的論文掛名裡。20147 月的教育部長蔣偉寧論文掛名事件,本來這是一個在學術界裡見怪不怪的事;但因為在這次事件中牽扯到審查疑雲,而被指為掛名的蔣偉寧部長在面對自己的名字出現在有爭議的論文上時,先是就認不認識陳氏兄弟問題和媒體打太極,後來又以只是掛名的說法為自己辯護,然後在排山倒海的聲浪中下台。

不管是自己官威夠大,或是晚輩禮遇,掛了名列為共同作者,本來就是有褔同享,有難得扛。只是,論文作者本來就該是對論文有貢獻的人,今天對論文沒貢獻確實質把名字掛上去的人,蔣偉寧不是唯一,短期內也不會是最後一個;只是這樣的掛名潛規則,在一般外界,在西方學術圈,可能都令人難以接受。

如果今天這件事沒被爆出來,什麼事都沒做的蔣偉寧(或任何一個其他人)在生平中是不是又多發表了五篇論文,然後繼續享用論文數增加所帶來的好處?

你以為這種掛名慣例只存在於學術圈的潛規則嗎?事實上連政府都把這種掛名行為光明正大做在日常生活上。比如說你如果去各地政府機關辦事,常常會看到類似這樣的公文:



其實這篇文內容沒有什麼問題,但重點就在於後面的署名。掛了縣長的名號,下面再一句小小的「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主管處(局)長決行」。這樣的掛名方式,沒事的時候縣長很威,事必躬親日理萬機;出事的時候,縣長只是掛名,至於下面到底是誰「決行」,有的時候可能就得請出江戶川柯南才有辦法找出來了。

或許也有些學界或公務體系的朋友看了覺得沒什麼,但,必須要說的是,這樣的行為真的非常的「有什麼」。

今天你去外面刷卡買東西,上面要簽的是你自己的名;出國填入境卡,上面要簽的是你自己的名;買房子簽契約,上面要簽的是你自己的名,成家結了婚,上面也要簽的是你自己的名。

誰簽的名就該誰負責,而該負責的誰就是做事的那個誰。所以你如果有錢到去買Mercedes-Benz AMG版性能車,引擎上面那個簽名會是負責組裝的技師而不會是賓士總裁;公司之間簽正式合約,如果老闆不在,負責簽合約的代理人簽的也是自己的名字,頂多加個”On behalf of XXX

Responsible for what you done; responsible for what you sign. 這才應該是做事的基本原則。

至於,有些要為自己沒做過的事負責,有時候牽涉的是另一個層面-Accountability,這個我們下次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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